目 錄
案例一 做實“走出去” 積極融入黨委領導的綜合治理體系——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法院訴服中心入駐區綜治中心經驗
案例二 咸陽市長武縣人民法院構建“12343”機制深化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化解
案例三 “以保促調、以保促執”做實“抓前端 治未病”——渭南市蒲城縣人民法院以訴前保全促進矛盾糾紛訴前實質化解
案例四 咸陽市武功縣人民法院以訴前鑒定促推醫療和交通事故責任糾紛高效化解
案例五 構建二審立案前調解機制做實做細實質解紛——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運用二審立案前調解機制有效治理衍生案件
01
做實“走出去” 積極融入黨委領導的綜合治理體系——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法院訴服中心入駐區綜治中心經驗
【基本情況】
西安市長安區法院積極“走出去”融入黨委領導的綜合治理體系,助力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今年以來,訴前調解糾紛同比增長21.46%,受理轄區案件16292件,同比下降18.6%。
集約整合職能部門。形成“5+12+N”機制,即:訴訟服務、信訪接待、公共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網格化服務管理等5個部門全員入駐,檢察、教育、人社、住建等12個部門派員常駐,投資商務、交通等26個部門輪流入駐,推動矛盾糾紛“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實現糾紛雙向流轉。設立導引臺,甄別群眾訴求,全面準確登記,以“工單”形式將矛盾糾紛流轉至入駐職能部門進行化解。對于需要法院協助調解或轉入訴訟程序的,以“工單”形式向法院流轉。推動調解功能外溢。選聘15個特邀調解組織和103名特邀調解員,成立7個調解工作室,打造9個“法院+行業”聯合調解平臺,將最高人民法院遠程視頻系統向入駐單位開放,實現“事在‘網’上辦、糾紛‘云’上解”。網格賦能糾紛過濾。建立“網格+法院”工作機制,讓網格員成為法院的“眼”和“腿”,依法輔助審判執行工作。借助法院網格化指揮中心,橫向聯通公安、檢察等5個分中心和62個部門,縱向聯接村組社區610名網格員,實現矛盾糾紛就地發現、逐級化解。
【典型意義】
訴訟服務融入綜治中心,有效帶動全區矛盾糾紛入口向綜治中心聚集。通過集約辦公、“工單”流轉,為群眾提供“菜單式”解紛服務和“定制化”解紛方案,使綜治中心一站式糾紛化解工作取得實效,獲得群眾高度認可,實現矛盾糾紛吸附在當地、穩控在當地、化解在當地,有效避免矛盾激化、糾紛上交。
02
咸陽市長武縣人民法院構建“12343”機制深化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化解
【基本情況】
長武縣法院立足縣域基層治理特點,以“共享法庭”為陣地,進一步激活基層解紛效能,探索構建“12343”工作機制。聚焦一條主線。成立以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各部門、各行業有效整合的組織架構,建立縣、鎮(辦)、村(社區)三級“共享法庭”140個,6個行業特設共享法庭,把村(社區)、重點企事業劃分為234個綜合網格、15個專屬網格。圍繞兩個中心。強化訴訟服務中心解紛實體功能,加強與商會、金融、民政等部門溝通銜接,聯合司法局、工商聯等部門建立運行多個行業性調解室,搭建訴調對接中心。今年以來,訴前調解中心化解行業糾紛1412件,成功率達85.33%。嚴把三個環節。與縣政府簽訂《關于行政執法與司法有效銜接機制的實施意見》,做好同類案件研判,及時提出司法建議,促推政策端、執法端源頭治理。健全“共享法庭+”模式,由黨支部書記、綜治中心負責人擔任主任,法院遠程指導,實現當地調、指導調、邀請調。針對危險駕駛罪等多發刑事案件,開展巡回審判,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落實四項制度。累計召開聯席會議11次,向住建、金融等部門發出司法建議24份,每月向縣委、縣政府,各鎮(辦)發送萬人起訴率情況。加大保障力度,選優24名經驗豐富同志充實特邀調解員隊伍;累計投入經費520余萬元,建成共享法庭指揮中心,開發“共享法庭”智慧系統。
【典型意義】
長武縣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因地制宜打造“12343”工作機制,進一步融入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為平安長武、法治長武貢獻司法力量和保障。
03
“以保促調、以保促執”做實“抓前端 治未病”
——渭南市蒲城縣人民法院以訴前保全促進矛盾糾紛訴前實質化解
【基本情況】
蒲城縣法院積極探索“以保促調、以保促執”工作方法,創新“立審執一體化”訴前保全工作機制。完善便民利民。在訴訟服務大廳及四個基層人民法庭設置財產保全窗口,在導訴、起訴、登記和程序審查中,主動引導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強化權利告知。在當事人申請訴前調解或訴訟立案時,向當事人發放《財產保全告知書》,釋明訴前保全申請條件、保全風險等內容,引導當事人提供明確的財產信息和財產線索,確保保全工作依法高效推進。健全工作模式。針對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的民商事案件,在實施訴前財產保全措施后,及時引導雙方當事人采取調解方式化解糾紛,促使雙方在訴前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自動履行協議內容,實現“以保促調”“以保促執”積極效果。2024年1-11月,蒲城縣法院訴前財產保全案件1366件,保全率100%,促使31%的案件化解在訴前。
【典型意義】
蒲城縣法院為更好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積極推進保全申請、訴前調解、訴調對接與財產查控工作的有機銜接,構建高效、便捷的訴前保全工作機制,強化了法院立案、審判、執行各環節協同配合。促使案件在訴前化解并自動履行,大幅度降低了當事人的訴訟風險和訴訟成本,有效縮短了案件處理周期,切實做到“案結事了人和”,為社會和諧穩定貢獻司法智慧和力量。
04
咸陽市武功縣人民法院以訴前鑒定促推醫療和交通事故責任糾紛高效化解
【基本情況】
武功縣法院針對醫患糾紛雙方對抗性強、審理周期長等現實困境,積極與衛健部門、醫療機構、專業調解組織對接,推動“訴前鑒定+專家意見”的訴前調解模式,力促從源頭和前端實質解紛。首次調解注重說理。邀請醫療專家及具有豐富醫療糾紛辦理經驗的人員擔任特邀調解員,通過建立訴調對接機制,將該類糾紛委派給武功縣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特邀調解組織,采取特邀調解員和專家調解員相結合的模式,以第三方專家醫學責任評估建議為依據,注重說理解紛。二次調解側重講法。對于爭議較大、醫調委調解未果的案件,在立案時引導當事人進行訴前鑒定,“法院+醫調委”以司法鑒定報告為依據開展調解工作,側重講法解紛。2024年醫調委調解化解12件醫療糾紛,無一訴至法院。同時將這模式拓展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2024年1-11月受理163件,啟動訴前鑒定59件,促使55件訴前化解。
【典型意義】
醫療糾紛訴前鑒定,為案件爭議事實和賠償金額提供了專業性意見參考,使訴前調解更具說服力,且法院委托訴前鑒定能有效避免當事人單方委托鑒定后,另一方又申請重新鑒定的久鑒不決、多頭鑒定問題。武功縣法院“專家意見+訴前鑒定”模式有助于當事人預判訴訟風險,提出合理訴求,降低彼此對抗,促進訴前和解。對于訴前調解不成轉入訴訟的案件,有助于根據鑒定意見進行繁簡分流,縮短審理周期,節約審判資源。
05
構建二審立案前調解機制做實做細實質解紛
——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運用二審立案前調解機制有效治理衍生案件
【基本情況】
為做實二審案件前端預防、實質化解,渭南中院制定《民事、行政案件二審立案前調解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實行二審立案前調解和執行風險告知前置程序統一管理,實現調解案件全流程可追溯、查詢、統計。組建民事、行政二審案件立案前調解團隊,針對上訴案件當事人對抗性更強、案件相對復雜特點,由法官、法官助理、特邀調解員、行業專家組成調解團隊,精準識別適宜調解案件,構建“調解員先行調、法官助理協助調、法官指導把關調”的分層調解模式。對于調解不成功的現場立案,并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進入速裁程序當天開庭;對于疑難復雜的案件,隨機分配至審判業務庭室進行精細化審理。該機制自運行以來,累計精準識別可調解案件2000余件,二審立案前調解成功236件,快速裁判1091件。
【典型意義】
采用平和方式實質性解決糾紛是和諧社會的應有之義,也是人民群眾與法院司法審判的共同目標和追求。渭南中院在一審后二審前“空檔期”發力,推動建立多層次遞進式解紛機制,全程跟進開展調解工作,取得較好成果,有效減輕了當事人訴累、減少了衍生案件,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對公正與效率的新需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