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婚戀類詐騙案件層出不窮,不少人因為對愛情和家庭的憧憬而輕信他人,遭受到嚴重的精神傷害和經濟損失。現實生活中就有一些的不法分子以騙取他人錢財為目的,通過制造戀愛假象,以結婚為幌子,為受害者布下“甜蜜”的婚戀陷阱。
案情回顧
2023年1月份,孫某在某網購平臺做兼職客服期間,主動添加了被害人張某的微信,后二人通過微信頻繁聊天發展成網絡男女朋友關系。孫某為了騙取張某的信任,承諾將和自己丈夫離婚并與張某結婚,后編造經營實體店、給孩子購買保險缺錢等各種理由,先后多次從張某處騙取錢財8萬余元,隨后將手機號碼注銷,所騙錢款用于自己日常生活開銷揮霍。
合陽縣人民檢察院審查后,認為孫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以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經合陽縣人民法院審理,判處孫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
檢察官提醒
婚戀詐騙的手法多種多樣,犯罪分子常常利用甜言蜜語營造假象欺騙受害人。因此,與人相處要時刻擦亮雙眼,切勿輕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諾。
在面對類似情況時,我們應該采取以下幾點防范措施:
一是要始終保持謹慎態度。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諾,尤其是在短時間內提出借款要求的情況下。
二是要核實對方的身份和背景。通過多種渠道了解對方的情況,確保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實可靠。
三是要保護好個人隱私和財產信息。不要隨意泄露自己的銀行賬戶、密碼等重要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最后,如果發現自己或身邊人成為了婚戀詐騙的受害者,應及時報警并尋求司法部門的幫助。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