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讓我感動了!感謝你們上門為我辦理入矯手續……”入矯手續程序完成后,社區矯正對象姚某某及家屬不斷向工作人員致謝,并表示在社區矯正期間一定服從監督和管理。2月27日,韓城市司法局西莊司法所為一名特殊社區矯正對象上門辦理入矯手續。
姚某某,男,1959年3月出生,2024年2月6日,因犯制造毒品罪被陜西省韓城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其家屬告知工作人員,姚某某二級殘疾,加之年紀較大且患高血壓、腦梗等慢性疾病,行動不便,無法自行到司法所辦理報到手續。得知這一情況后,西莊司法所工作人員通知姚某某所居住村的村干部一同上門為其辦理入矯報到手續。
在姚某某家中,工作人員對姚某某身份進行認真核對,采集基本信息并進行入矯談話,向姚某某和其監護人告知社區矯正管理規定和矯正期間必須遵守的法律法規,結合姚某某實際情況為他制定了個性化矯正方案,勸導其安心養病,積極接受改造。
此次上門辦理入矯,既維護了刑事執行的嚴肅性,又傳遞了社區矯正執法以人為本的法律溫度。下一步,西莊司法所將在強化矯正監管嚴肅性的同時,注重人文關懷,針對年齡較大、行動不便、身患重病等特殊對象,通過采取上門宣告、辦理入矯手續等靈活執法的方式,讓社矯對象真正感受到“力度”與“溫度”,使社區矯正工作由“管住”向“管好”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