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10點,渭南市司法局律師工作科科長王廣培,陜西渭臨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律師調解工作室主任馬金俠做客《環境熱線》,就渭南市律師調解工作開展情況、調解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等內容與聽眾進行互動交流。
律師調解工作的發展歷程
律師調解是指律師、依法成立的律師調解工作室或者律師調解中心作為中立第三方主持調解,協助糾紛各方當事人通過自愿協商達成協議,解決爭議的活動。
渭南律師調解試點工作在全省起步較早,在全國全面試點前,2017年12月6日,陜西渭臨律師事務所馬律師調解工作室掛牌成立,是全市乃至全省首家律師調解工作室。2019年9月,渭南市司法局聯合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了《關于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從總體要求和目標、律師參與調解的工作模式、工作機制、工作規范及組織領導等五個方面對工作有序開展進行安排部署,為律師調解工作在全市推開明確思路、規劃路徑。
近年來,在市縣兩級司法行政機關的大力推動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渭南市律師調解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在律師事務所、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40余家,在冊律師調解員180余名,實現律師調解工作機構在市縣兩級全覆蓋。
律師調解的工作模式
律師調解的工作模式分為四種:一是在人民法院設立值班律師調解工作室。人民法院支持和配備必要的工作設施,在訴訟服務中心或者具備條件的人民法庭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調解員由值班律師擔任。
二是在律師事務所設立調解工作室。鼓勵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設立調解工作室,組成調解團隊,可以將接受當事人申請調解作為一項律師業務開展,同時可以承接行政機關移送的調解案件和人民法院委托委派的調解案件。
三是在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縣(市、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鄉鎮公共法律服務站設立專門的律師調解工作室。由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指派律師調解員提供公益性調解服務。
四是在有關行業領域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
律師調解的原則
律師調解工作原則:一是堅持依法調解;二是堅持平等自愿;三是堅持調解中立;四是堅持調解保密;五是堅持便捷高效;六是堅持有效對接,加強律師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商事調解、訴訟調解等有機銜接,形成程序銜接、優勢互補、協作配合的糾紛解決機制。
律師調解案件范圍
(1)刑事附帶民事糾紛的民事部分;(2)各類民商事糾紛,但是婚姻關系、身份關系確認和依糾紛性質不能進行調解的除外;(3)行政賠償、補償以及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引起的行政爭議;(4)其他適宜調解的糾紛。
律師調解案件受理
1.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調解。人民法院登記立案前,對適宜調解的糾紛,可以經當事人同意委派給律師調解組織和律師調解員進行調解。
2.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調解。人民法院立案后或者在審理過程中,認為適宜調解的案件,應當出具書面委托書,委托律師調解組織和律師調解員進行調解。
3.當事人申請調解。律師調解組織受理當事人直接申請調解糾紛的,應當由糾紛當事雙方共同提出申請,經律師調解組織審查認為可以提供調解服務的,安排律師進行調解,也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共同選定律師調解員進行調解。
4.其他委托調解。律師調解組織可以接受黨政機關和行業主管部門、人民調解組織、仲裁機構等單位或組織移送的調解案件,代為調解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