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個提升年”活動開展以來,蒲城法院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不斷加強制度創新,以深入推動各項工作實現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切實加強隊伍、審判管理、政務和行政管理,推進蒲城法院各項工作向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轉變。
一是隊伍管理精細化。制定和完善了《干警作風能力提升年工作方案》《關于扎實開展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的實施辦法》《中層干部競爭上崗、輪崗交流工作辦法》《“嚴、實、細”作風建設活動實施方案》《實戰大練兵活動實施方案》等規章制度,進一步提高了領導班子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水平,充分發揮集體領導作用,同時促使干警自覺做到“自省、自警、自勵”,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二是審判管理專業化。制定和完善了《審執短板弱項提升年工作方案》《調研文章折算標準案件辦法》《關于規范“四類案件”監督管理的實施細則》《關于落實員額法官2023年結案數量的實施方案》等規章制度,狠抓辦案質效,提高運轉效率,以提質增效為目標,在組織建設、程序設置、流程運轉等方面,系統加強審執工作規范和制約,推動審判質量和效率取得明顯成效,切實提高司法服務質量和水平。
三是行政管理制度化。制定和完善了《管理服務保障提升年工作方案》《差旅費報銷管理辦法》《公務用車管理辦法》《訴訟檔案利用制度》《審判法庭使用管理辦法》《長期未歸、久借未還訴訟案卷專項清理行動實施方案》《關于成立機關食堂管理委員會的通知》等一系列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加強對法院行政工作的管理。通過嚴格對差旅費報銷管理、辦公用品管理、車輛派遣管理、規范檔案管理、用印蓋章管理、審判法庭使用管理等各項制度的加強與完善,實現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工作,使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下一步工作中,蒲城法院將進一步抓實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和落實,切實發揮制度的規范和引領作用,把制度落實在行動上,體現在具體工作中,強化監督管理,以制度規范行為,讓制度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持續推進法院各項工作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