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提升基層人民調解員隊伍素質,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基礎作用,6月27日,韓城市司法局金城司法所召開人民調解主任月例會。
會上,司法所馮宇輝首先組織學習《禁毒法》有關內容,并對近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情況進行總結。就加強人民調解工作進行業務培訓,重點對人民調解技能、登記簿的填寫方法、優秀案例的寫作技巧等進行了詳細講解,指導調解主任規范化調解。參訓人員紛紛表示,此次培訓內容對他們今后的工作具有積極的借鑒作用和指導意義。
通過培訓,使各村(社區)調委會主任進一步提高調解能力,強化了工作職責,熟悉掌握了人民調解工作的基本內容和具體要求,為今后人民調解工作的正常開展打下了良好基礎。
最后,司法所負責人張偉就做好人民調解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一是要求轄區調委會充分發揮好人民調解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重要作用,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層;二是持續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對重點時期、重點區域、重點矛盾糾紛多發類型進行重點排查,及時掌握和化解發生的矛盾糾紛隱患,全力維護轄區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