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臨渭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兩起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合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兩案被告人陳某某、王某某、劉某某均是為了其加工、銷售的包子蓬松、賣相好而違法在面粉中超范圍添加含鋁泡打粉,足以給食用者造成嚴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檢察機關在就被告人的刑事犯罪提起公訴的同時,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請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在市級媒體上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并支付銷售價款十倍的賠償金。庭審中,兩案被告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今年以來,為了扎實落實省院黨組提出的“三有”爭創活動要求,該院迅速行動,緊緊圍繞檢察工作重點,結合實際,制定了打造食品、藥品“四個最嚴”法律監督機制品牌建設方案,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刑事犯罪案件持續加大打擊力度,保持高壓態勢,截止目前審查批準逮捕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刑事案件4案12人,追捕2人,受理移送審查起訴6案17人,已提起公訴5案14人。同時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在刑事偵查階段積極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加強刑事檢察部門與公益訴訟部門的協同聯動,共同發力,凈化食品、藥品市場環境,努力確保人民群眾吃得安全、用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