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渭南中院召開2024年度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記者 郝豆 攝
陜西網訊(記者 郝豆)12月24日,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2024年度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市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艷琴圍繞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向社會公開發布8件典型案例。市中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杜少鵬主持新聞發布會。
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艷琴圍繞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發布典型案例。記者 郝豆 攝
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杜少鵬主持發布會。記者 郝豆 攝
案例5
嚴懲濫伐行為,守護綠色家園
——毛某濫伐林木案
【案例索引】
陜西省富平縣人民法院(2022)陜0528刑初131號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27日至28日,富平縣某林場員工毛某在未辦理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雇傭村民丁某某、嚴某某等人,攜帶油鋸,在該林場采伐刺槐樹 615株,蓄積量13.4945立方米,違法所得1300元。后經富平縣林業發展中心出具意見,確定在毛某伐樹的林地需補種高度為1.5米的側柏樹1845 棵。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毛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林木數量較大,以濫伐林木罪判處毛某有期徒刑九個月,違法所得1300元予以沒收;判令毛某在省級媒體上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并責令其于2023年 3 月底前在案涉林地上補種高度 1.5 米的側柏樹1845棵。
【典型意義】
森林資源作為地球上最重要的自然資源之一,具有不可替代的社會、經濟和生態價值。本案通過對被告人進行刑事處罰,體現了法律對破壞森林資源行為的嚴厲打擊,警示社會公眾增強保護林木的意識,也有助于提升社會公眾的環保意識,引導人們樹立尊重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人民法院判令毛某在案涉林地上補種側柏樹,既是對被告人的一種懲罰和教育,也是對被破壞的森林資源進行修復的舉措。本案在執行階段,人民法院執行局主動作為,監督被告人毛某完成補種工作,是生態修復司法理念的一次重要實踐,彰顯了人民法院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責任和擔當。
【案例來源】
富平縣人民法院
案例6
環保監測非兒戲,弄虛作假必追責
——某環境檢測公司訴渭南市生態環境局罰款案
【案例索引】
一審:陜西省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2023)陜0502行初141號
二審:陜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2024)陜05行終107號
【基本案情】
西安某建筑規劃設計有限公司接受陜西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對其某型號太陽能裝備用鋁硅酸鹽玻璃技改項目(二期)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驗收;該公司又將環境影響評價驗收中的監測工作委托給陜西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實施。渭南市生態環境局于2023年2月22日對該項目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違反相關規定,在現場檢測時未對DA007排放口截面積進行實際測量,而是直接使用了委托方提供的數據,導致出具的監測報告數據與實際差距較大,遂對陜西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某建筑規劃設計有限公司、陜西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分別處以罰款。陜西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該行政處罰不服,提起訴訟。人民法院認為,陜西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作為從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在監測評價中沒有遵循《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和《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提供虛假監測數據。渭南市生態環境局對其數據作假的行為作出的行政處罰事實清楚,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判決:駁回陜西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典型意義】
該案為從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在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弄虛作假被追究責任的典型案例。該案警示所有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及相關監測工作的機構,必須恪守職業道德,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同時,也凸顯了人民法院鼎力支持行政機關履行環境保護的監管職能。旨在通過有效監管和嚴格執法,從源頭上扼制環境污染的發生。通過該案的審判,倡導各行業共同參與環境保護體系的構建,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多元共治格局。只有當各方都秉持綠色發展理念,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才能共同守護好我們的藍天、碧水、凈土,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案例來源】
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
新聞發布會現場。記者 郝豆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