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維護長期和諧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潼關縣緊緊圍繞宣傳、排查、化解、防范四個環節,本著“民情無小事、調解促和諧”的工作理念,大力開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決群眾的煩心事、揪心事。
宣傳“有聲”,重新認知矛盾糾紛。
堅持日常宣傳和集中宣傳相結合,各鎮(街道)通過微信群轉發、懸掛橫幅、入戶走訪等宣傳方式,積極營造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濃厚氛圍。同時,縣司法局定期開展普法宣傳進村(社區)活動,有針對性的為群眾提供相關法律方面的意見,就群眾關心較多的婚姻糾紛、鄰里糾紛等糾紛給予專業詳細的解答,并向群眾宣傳相關法律知識,引導他們正當反映利益訴求,依法解決矛盾糾紛,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
排查“有序”,及時發現矛盾糾紛。
常態化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積極調動鎮村調委會和廣大一線調解員,深入到村(社區)全面排查糾紛和化解隱患,變“上訪”為“下訪”,變“坐等”為“登門”,嚴防矛盾糾紛升級和惡化。啟動實施政法干警基層工作日制度,為5個鎮(街道)各明確一個包聯政法單位,每周三包聯政法單位帶領本系統干警到鎮(街道)開展平安法治宣傳、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風險隱患排查、群防群治、法律服務宣傳等工作,并積極運用“1+4+N”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法進行矛盾化解,確保矛盾糾紛及時有效化解。
化解“有力”,徹底消除矛盾糾紛。
各鎮(街道)綜治中心定期召開矛排分析會,相關單位就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基本情況進行匯報,集體“把脈會診”,認真研判居民糾紛、了解居民訴求、整合多元力量化解矛盾,努力使調解工作成為化解社區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最堅實可靠的“第一道防線”。建立健全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長效機制,根據糾紛種類分類建立臺賬,切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推進矛盾調解服務規范化、組織化和專業化。
防范“有效”,提前處置矛盾糾紛。
嚴格落實預警防控制度,切實加強特殊人員管控工作,做到“信息掌握到位、矛盾化解到位、特殊人群管控到位、便民服務到位”,讓“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事情不擴大”。落實矛盾糾紛回訪制度,高度重視回訪工作,對已經化解的矛盾糾紛逐一回訪,堅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充分做好善后跟蹤處理和當事人的思想動態掌握,認真聽取當事人雙方的意見看法,鞏固成效,防止矛盾糾紛再次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