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千萬工程”工作部署,韓城市司法局立足工作職能,以增進農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和幸福感為目標,以保障農村群眾基本法律服務需求為重點,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穩步發展。
一是加強對村“兩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識培訓。對村“兩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定期進行法律知識輪訓,通過集中培訓、以會代訓和自學等方式,進一步提高“兩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養和法治能力,充分發揮村“法律明白人”對村工作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
二是利用“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示范引領作用,以點帶面,全方位輻射。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廣場、法治農家書屋、法治文化長廊、黑板報、宣傳欄、廣播和有線電視等法治文化陣地,利用農閑工休時段,組織村民參與集中學法,參加法治文化活動,把法治鄉村建設融入社會發展和老百姓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
三是舉辦形式多樣的農村法律宣傳活動。由律師、公證員、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和法律工作者等組成司法局志愿服務隊進村入戶協同有威信、有文化、有法律知識和宣傳能力的村法治宣傳員,將民事糾紛,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等法律知識在村戶廣泛傳播,營造人人學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是實施村(社區)法律顧問“五個一”活動。支持引導每名村(社區)法律顧問辦理一件涉農法律援助案件、開辦一場“鄉村振興法治課堂”、服務一次鄉村換屆選舉、參與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舉辦一場涉農法律咨詢。及時了解農民群眾的法律訴求,向五保戶、困難戶等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綠色通道”。
五是發揮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人民調解聯動機制,加大涉農糾紛排查調處力度。發揮市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統籌、協調作用和各級人民調解組織的基礎性作用,將人民調解作為服務農民群眾的重頭戲。及時排查、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努力做到農民群眾合法利益糾紛“零沖突”,促進鄉村和諧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