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早干嘛去了?現在離婚呢說要看孩子,我不同意!我還記得有一次,孩子正玩得高興,突然情緒就有些低落,說他想媽媽了,那一刻,我心里特別難受和心疼。這么長時間她都不來看孩子,現在我一個人能把孩子管好,我也不想讓她看孩子!”在一起離婚案件的調解現場,作為爸爸的杜某眼睛泛紅動情的說道。
案情
原告史某與被告杜某經自由戀愛,于2016年登記結婚,婚后于2020年生育一子小杜。婚后雙方外出做生意,小杜一直由爺爺奶奶在家照顧。剛開始日子過得不錯,但之后生意因資金周轉出現問題,史某回家陪伴孩子的時間越來越少,雙方經常為孩子以及大額的經濟債務發生爭吵,夫妻之間產生隔閡,感情日漸疏離,在爆發多次矛盾后,史某將杜某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調解
審理中承辦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經過充分了解,確認雙方確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雙方也表示同意離婚,也同意孩子由杜某撫養,但就小杜的撫養問題,雙方仍有“心結”未解開。談到孩子,史某背對著杜某,淚水在眼眶中打轉,說出自己的擔憂:“離婚以后,我擔心他不讓我見孩子”,于是便出現了開頭的一幕。見此情形,法官向雙方釋法明理,從親情、法律等角度耐心給杜某做工作:“探望孩子是作為母親的權利,也是孩子享受母愛的途徑,不能對此進行阻擋和剝奪,這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同時如果情節嚴重,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最終,在法官耐心疏導和勸解后,杜某同意讓史某看望孩子,打消了史某的顧慮,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和平分手。
后續
調解結束后,法官向雙方發放了《關愛未成年人提示書》,教育引導雙方即便解除婚姻關系,也要讓恩怨對錯留在過去,離婚對雙方來說都是人生新起點,往后要多為孩子的健康成長考慮,要帶著對小杜的愛重新出發,去構建新的相處模式,讓父母的愛在孩子的成長中都不缺席。
蒲城法院積極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連續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書》,常態化開展此項工作,以實際行動引導離婚案件當事人正確處理離婚與子女撫養問題間的關系,從矛盾深處實質性化解父母之間的“隔閡”和“心結”,為離婚后雙方都能以正確的態度履行撫養義務打下良好的基礎。下一步,蒲城法院將持續秉持“柔情司法”的新家事審判理念,能動司法、能動履職,從父母出發、從家庭出發,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營造關愛未成年人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