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悉心調解,定分止爭暖民心;她躬身踐行,巧解難題提質效;她滿腔熱情,普法宣傳潤民心……她就是法官張敏娟。
今年37歲的張敏娟,是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四級高級法官。2013年通過法官遴選考試進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來,她始終奮戰在審判工作第一線,累計審結各類再審、減刑、民事、行政案件2000余件,結案數、案件質效均在全市前列。
“以貼心的方式、真誠的態度,竭盡所能為群眾排憂解難,不單單處理案件,更重要的是以法說理,化心結解糾紛暖民心,當事人的氣順了,案件才算真正的結了。”這是張敏娟在審理案件時常說的話。
張敏娟審理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時,被告李某自2008年開始租賃原告王某房屋,用于經營電器維修生意,期間因電力設施問題發生火災,造成王某的房屋受損及李某維修的電器損毀。火災發生后,李某在租賃的房屋后面搭建石棉瓦棚用于居住,王某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賠償房屋損失,并拆除搭建的房屋,一審法院判決支持王某的訴訟請求,李某不服提起上訴。
為了真正讓當事人打開心結,張敏娟決定采用調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當了解到他們二人與供電局因火災造成的賠償案件也在另一庭室審理中,她立即與承辦法官聯系將兩案一并調解。在她的努力下,李某和王某很快拿到了各自的賠償金,接著她又向王某講述了李某的家庭情況以及目前的處境,引導雙方換位思考,最終,王某對房屋賠償作出讓步,兩個案件、十年糾紛得以實質化解。
以“群眾滿意不滿意”為標準是張敏娟工作十余年來始終秉持的初心和工作準則。2023年,張敏娟調到立案庭工作后,她迅速熟悉工作職能,轉變思路,堅持將服務群眾放在首位,圍繞訴訟服務中心工作職責,在立案大廳先后推行了導訴輪值、領導干部坐窗口、二審網上立案等工作,不斷優化工作流程,提升訴訟服務質量和水平。同時深化和鞏固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全面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將訴源治理工作向糾紛源頭推進,向萌芽狀態發力,深入推進衍生訴訟案件治理,要求立案庭全體人員牢固樹立“訴訟到我為止”的理念,通過探索調研,《民事、行政案件二審立案前調解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出臺,進一步提高民事、行政二審案件審判質效,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對公正與效率的需求和期待。
在工作辦案之余,張敏娟還編寫了《行政審判司法審查報告》,為助推法治政府建設建言獻策;積極與檢察院、司法局協調溝通,聯合起草出臺《關于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為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建章立制;認真研究新問題,并及時轉化為成果,撰寫的案例《行政協議不發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入選《中國法院2022年度案例》。
“這是《民法典》中涉及的內容,您可以……”日常工作之余,張敏娟積極參加院內外的普法宣傳活動,走進田間地頭、村鎮院落,在調解當事人之間糾紛的過程中,也不忘宣傳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識。同時,她還通過青年法官講故事、法官說法等形式,把行政爭議的救濟、化解、維權方式向人民群眾普及,增強了群眾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
2024年,張敏娟被評為全省人民群眾滿意的政法干警,她的工作也得到了群眾的廣泛認可。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沒有終點,“未來,在追求公平正義的道路上,我將繼續站穩人民立場,厚植為民情懷,不忘初心、不懼困難、不怕挑戰,用實際行動奏響‘人民法官為人民’的時代最強音。”張敏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