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源治理”要重點解決訴訟與非訴訟的關系問題,明確訴前調解的司法確認程序、各調解部門間的工作銜接與信息互動。
據報道,2023年,陜西省渭南市法院一審新收民事、行政案件同比下降6.11%,萬人成訟率同比下降3%;民商事案件調撤率為60.79%,同比上升1.38%。升和降之間是渭南兩級法院全體干警堅持能動履職,用好“走出去”“請進來”“提上來”“沉下去”十二字秘訣做實訴源治理工作,促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效果體現。
醫諺云“未病先防,既病防變”,又說“上醫治未病”。社會治理同樣如此,防重于治,要最大限度減少和避免社會糾紛的發生,使糾紛止于未發、止于萌芽。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加強各項法律制度、改革各項體制機制,法治建設有了長足的進步,但正因為道德約束力量的相對不足,才滋生了虛假訴訟、濫訴纏訪、不實舉報等突出問題,嚴重影響了司法治理的效能。“訴源治理”是將治理鏈條延伸到社會各個角落,通過建立矛盾糾紛訴前過濾網,做密做長社會治理鏈條。
孔子曾言:“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其認為審判的終極目標就是息爭止訟。“訴源治理”不僅關注多元化解糾紛于已然,更防范糾紛于未然。一方面,“訴源治理”需要從“以我為主”向“主動配合”轉變,將法院調解工作置于社會治理格局中,構建分層過濾、開放融合、網上網下、銜接配套的遞進式多元糾紛解決體系。另一方面,在訴訟案件持續快速增長的態勢下,要著力構建以人民調解為支撐平臺、以司法為保障、以社會為依托的糾紛解決一體化格局,形成源頭解紛聯合體。
上醫治未病。天下無訟、矛盾皆化是法律人的心愿,訴源治理則是達成這一心愿的重要路徑。訴源治理是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在新形勢下的轉型,我們要深度思考“訴訟爆炸”的時代背景和演進規律,從訴外和訴內雙管齊下深入推進“訴源治理”。如,浙江省溫嶺市人民法院為加強訴源治理,研發“訴源地圖”應用,實現高頻糾紛精準識別、智能預警;針對進入訴訟程序的民商事糾紛,該應用將糾紛當事人定位到所屬村,承辦法官可一鍵聯通村居共享法庭庭務主任或網格員,推動矛盾糾紛化解。
“訴源治理”既包括從源頭防范化解糾紛,也包括構建一套行之有效、運轉有序的高效解紛體系,通過非訟過濾和訴訟分層兩個制度的并聯運行,一方面,訴源治理不僅要考慮利益分配,還要考慮雙方當事人的經濟條件、生活水平、認知能力,進行分層分類處置,充分尊重司法規律,在法治框架內調解;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學合理的長效性機制,充分考慮調解效率,讓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成效評估契合司法資源配置水平,努力通過調解節省司法資源。
“郡縣治則天下安”,基層是國家治理的重心,是奠定國家治理體系的基石。“訴源治理”是推進國家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舉措,必須依靠基層組織和群眾力量,避免和減少糾紛,促進糾紛通過前端防線有效化解和過濾,引導糾紛向訴外分流,最終構建梯度型治理機制。“訴源治理”要重點解決訴訟與非訴訟的關系問題,明確訴前調解的司法確認程序、各調解部門間的工作銜接與信息互動。加強和推進訴源治理和多元解紛,是一場“潤物細無聲”的基層社會治理創新,必將對國家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產生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