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訴求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近年來,澄城縣創新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搭建調解平臺,引導多元主體參與,完善事前預防、事中化解、事后跟進的調解機制,創新搭建一組平臺、完善一套機制、建好一支隊伍的“三個一”模式,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實現“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為基層社會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提供有益借鑒。
平臺建好矛盾糾紛有地調解
綜治中心是整合社會治理資源、創新社會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臺。澄城縣多元解紛首先把建強綜治平臺擺在第一位,主要抓機構、陣地和運行三方面。
抓組織機構。成立縣鎮村三級平安綜治領導小組,組長由各級書記擔任,縣級領導小組副組長由政法委書記擔任,鎮村副組長由班子成員擔任,成員包含信訪、法院、檢察、公安、司法、人社等部門,或“七站八所”主要負責人組成,確保解紛工作協調有力、聯動順暢、調解高效。
抓陣地建設。印發《關于深入推進全縣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實體化運行的實施意見》,按照“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思路,整合信訪、法院(基層法庭)、司法所,規范設置標牌、標識,配備必要辦公設施、科學設置服務窗口,既解決了辦公場所緊張,又實現高效利用,且方便群眾辦事。
抓實體化運行。采取信訪、檢察、法院、司法、人社等常駐,住建、教育、工會、婦聯等隨駐,律師、人民調解員、行業調委會輪駐等方式,集成信訪接待、多元調解、法律服務、司法救助、心理安撫、仲裁訴訟等功能,實現讓群眾“最多跑一次”。
抓人民調解。培育形成了“老哥說事”“澄心調解”等一批有影響力的品牌民間調解組織,政府進行購買服務。規范授權了一批行業調解組織,對疑難復雜問題進行精專調解。設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站,吸納老書記、鄉賢、能人、志愿者、兩代表一委員參與調解,暢通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做到信息早知道、人員早介入、事態早控制、矛盾早化解,確保“小事不出組(小區)、大事不出村(社區)、重大事不出鎮(街道)”。
機制做實矛盾糾紛有效調解
澄城縣通過逐漸完善事前預防、事中解決、事后跟蹤的矛盾化解機制,讓矛盾糾紛有效調解。
摸排建檔,做到矛盾糾紛早發現。化“被動處置”為“主動出擊”,排查矛盾隱患,將矛盾消滅在萌芽之中。優化“民情直通車”,暢通群眾反映渠道。根據事件職責進行分流,涉及職能部門、村(社區)認領辦理。同時,網格員通過日常網格化動態巡查,實時掌控村居內小到鄰里糾紛,大到業主與物業等群體性復雜矛盾,實現了矛盾糾紛“早發現、早干預、快處置”。每周進行走訪,了解其需求,解決其問題,盡量預防矛盾發生。
剛柔并濟,做到矛盾糾紛易化解。在矛盾調解中以“聊感情、講道理”為主要的調解方法,通過鎮村干部、鄉賢、人民調解員、法律顧問、親戚朋友的“柔性”勸導解開當事人的心結。面對思想固執、情緒激動的群眾,“三官一律”隊伍便以“剛性”的“法”來說服當事人。
總結回訪,做到矛盾糾紛不復發。為防止已化解的矛盾再次爆發升級,鎮村對調解的矛盾及時總結回訪。各鎮(街道)村(社區)均印有登記表,詳細記錄調解的時間、地點、人員、內容、結果。干部根據登記表進行回訪,了解當事人對調解過程的滿意程度,掌握當事人對調解結果的執行情況,做到矛盾糾紛不反復。
隊伍組強矛盾糾紛有人調解
基層社會糾紛調解是一個系統性工程,需要多元化的行為主體積極參與。澄城縣堅持黨建引領,整合社會各界力量參與基層社會矛盾的化解中來,實現政府治理、社會調節、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動。
黨政聯合,使調解更具權威性。各鎮(街道)村(社區)的黨政負責人是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堅持每日研討、每周研判,定期對調解工作進行復盤總結。將公安局、派出所、司法所、“兩委干部”、群眾代表納入信訪工作聯動體系,每季度召開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制定時間、任務、責任“三張清單”,掛圖作戰、對單銷號。
專家出招,使調解更具專業性。持續規范深化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建立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微信群140個,在前期的法律咨詢、中期的矛盾調解以及后期的代理訴訟全過程提供法律幫助。此外,以“法律明白人”工程為依托,培養875名“土生土長”的法律人才,他們熟知風俗人情、村規民約等,能夠很好地化解矛盾糾紛。
群眾參與,使調解更具靈活性。各村(社區)組建鄉賢理事會,吸納威望高、口碑好、群眾信服的老黨員、老干部等鄉賢能人加入調解隊伍。6526名網格員+630名人民調解員聯動調解,利用“人情”和“面子”資源,促進矛盾糾紛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