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華陰市公安局玉泉派出所為深入推進平安建設,學習和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 結合轄區旅游秩序、治安狀況、各類矛盾糾紛等特點,依托游客中心警務室和村社警務室,因地制宜,創新舉措,探索并完善了“1+3+N”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法,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受到了轄區人民群眾的一致好評。
“1”
派出所內設立的一個專門的辦公室為“調解室”,抽調所里三名工作經驗豐富、善于做群眾工作的老同志充實到調解室。調解工作中采取望聞問切、對癥下藥、良言勸世、精準調解、集體會診、一錘定音、防止反彈等七步工作法,著重以情化人、以理服人、公道正義的指導理念,找到最合適的解決方案,有效的化解矛盾糾紛。
“3”
依托游客中心警務室和村社警務室,強化對110報警和自主排查發現的各類矛盾糾紛的快速響應和前端處置,按照“接警負責制,證據收集制,聯系溝通制”原則建立的三級調解網。警務室民警和當日值班民警為一級調解,對“110”報警平臺指令及工作中發現的簡易矛盾糾紛第一時間盡可能的就近解決、上門解決、現場解決,力爭將矛盾化解在萌芽階段。對于現場一時無法調處的矛盾糾紛,值班民警在做好信息登記、風險研判后,及時轉入派出所啟動二級調解網,民警依法做好治安類糾紛案事件調查取證后,再由調解室老民警、責任區民警組成的調解小組進行所內調解。當遇到一級調解與二級調解均無法調解且極易引發更大社會矛盾隱患的糾紛時,民警將按照相關程序啟動三級調解。調解室民警聯合“華陰市信訪門診駐玉泉派出所工作室”幾名老同志成立調解小組,調解小組牽頭聯系涉及到的相關部門啟動部門聯動機制,爭取相關部門的支持,整合各方力量進行專業調處。
“N”
由責任區民警、鎮司法所調解員、轄區2個社區、10個行政村村委干部和調解委員會成員組成的N個調解力量,把黨員組織起來,把群眾動員起來,共同參與到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和化解中去,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群眾利益無小事,貼心化解零距離。 “1+3+N”多元化調解模式自2022年運行以來,共接受群眾法律咨詢60余人次,成功調解各類矛盾糾紛280余起,成功率為98.5%,群眾滿意率為100%。下一步,玉泉派出所全體民警將踐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理念,努力學習和積極探索實踐新時代“楓橋經驗”,為轄區的平安建設和社會穩定作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