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水清淺,青山如黛。生態興則文明興。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對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有著重要意義。為迎接首個“全國生態日”,進一步增強群眾生態文明觀念和環境保護意識,引導群眾積極參加到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中來。8月15日,白水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干警在蘋果廣場開展了首個全國生態日普法宣傳活動,并聯合白水縣檢察院在林皋湖國家濕地公園司法保護點調查走訪林皋湖清淤進展及對周邊生態環境影響情況。
在普法宣傳活動現場,該院綜合審判庭干警擺放宣傳展板、發放環保普法宣傳單,并結合環境保護、環境污染真實案例,積極宣傳《環境保護法》《黃河保護法》《濕地保護法》等法律知識,面對群眾咨詢的法律問題,綜合審判庭法官助理高博可、陳文婷耐心為群眾答疑解惑,引導群眾提高法律意識,生態意識,增強社會公眾對環境保護的參與意識。在本次宣傳活動中,共向群眾發放宣傳資料200余份,接受群眾咨詢20余人次,營造了良好的生態環境司法保障氛圍,受到群眾好評。



在林皋湖清淤工程現場,白水法院主管環資工作的副院長陳向陽帶領綜合審判庭庭長靳小娟與白水縣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李艷實地查看了清淤工程進度,并就施工期間工程對濕地環境的影響進行了詢問了解,如工期過長造成湖濱濕地面積銳減,湖泊生態系統退化、河灘地干裂等生態環境問題給區域生態環境安全帶來威脅等情況與檢察院相關同志深入探討并交流相關解決意見,雙方共同就施工存在問題后續將聯合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發出司法建議,要求限期整改并制定相關保護措施。

綠水青山入胸懷,重整行裝再出發。生態文明建設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全國生態日的設立生態環保相關法律落實與否,直接關系到綠水青山,社情民生。近年來,白水法院綜合審判庭依法能動履職,訴源治理,以源頭防范為根本,強調“未病之治”,通過多次生態環境保護普法宣傳活動,建立司法保護聯系點、司法保護基地等舉措,提高了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增強了全民生態環境保護的思想;以司法辦案為支撐,強調“已病之治”,充分發揮審判監督職能,利用審判職能打擊盜伐、濫伐林木等涉及環境資源犯罪,督促案件當事人按照生態修復方案的要求對受損的生態環境進行了有效的修復,最大限度確保公共利益得到保護;以案后治理為關鍵,強調“類病之治”,通過環境資源審判“回頭看”工作,堅持環資案件“巡回審判+生態修復”雙結合,既督促了生效裁判的執行情況,又檢視了生態環境修復的質量和效果,用實際行動為守護白水書寫著專屬的“綠色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