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市公安機關深入開展“查隱患、破火案”專項行動和春季公安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對各類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從嚴從快查處,重拳打擊,最大限度清除森林草原火災隱患,切實保護我市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當前氣溫回升迅速,農事用火頻發,節假日進山旅游野炊人員劇增, 正值森林草原火災易發高發期,為切實提升廣大群眾防火意識和法治觀念,渭南市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布近年來渭南市發生的4起典型森林火災案例,強化警示教育。
案例一:
韓城市“4.05”孫某某、劉某清明上墳后滅火不徹底引發林區火災案
2019年4月5日(清明節)11時10分,犯罪人嫌疑人孫某某、劉某到桑樹坪鎮雷鎮村南坡上墳燒紙,在燒紙過程中孫某某使用打火機點燃紙錢后,在已經燃燒的紙錢中繼續添加紙錢,劉某在點燃的紙錢堆里添加紙錢,后來兩人在未確定明火是否完全熄滅的情況下離開墳地,導致火災發生。經韓城市林業勘察設計隊鑒定:過火面積為89.3公頃(折合1339.5畝)。2019年4月,孫某某因犯失火罪被韓城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劉某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案例二:
華陰市華陽管區鄭某某林區抽煙不慎失火案
2019年3月30日9時許,鄭某某在華陰市羅敷鎮華陽管區川街村老女溝(小地名)溝口地里栽杏樹,休息期間,抽煙后把煙頭扔到地里不慎引燃干蒿草,地面火失控后引起當地林區油松、華山松、櫟類林冠火。經勘驗鑒定現場過火有林地面積為3.1公頃(折合46.5畝)。2019年9月,鄭某某因失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案例三:
白水縣許某某清明上墳大意失火案
2019年4月6日早上10時許,許某某在白水縣堯禾鎮滿義村西“十五畝地”(小地名)群眾的玉米地上墳時,點火前大意魯莽,未對墳地周圍雜草清理,就點火焚燒“紙錢(冪幣)、香火”引起該地塊玉米稈著火,遂引發該村“種子溝”(小地名)山林著火。后經鑒定,過火林地總面積為120畝。2019年7月,許某某因犯失火罪,被白水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案例四:
白水縣林皋鎮姚某某違規農事用火失火案
2016年2月26 日中午13時許,姚某某在白水縣林皋鎮白姚村其自家的玉米地內違反林區野外用火規定,擅自點火焚燒玉米稈時,不慎引發該村村民山林著火。經鑒定,過火有林地面積為達6.7公頃,(折合100.5畝)。2016年6月17日,被告人姚某某因犯失火罪,被白水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渭南公安提醒
當前,氣溫回升快 ,林區落葉仍覆蓋,新葉才發芽, 我市已進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險期,極易發生火災,廣大群眾要切實提高森林草原防滅火安全意識,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禁野外違規用火!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嚴厲打擊放火(失火)違法犯罪行為。同時,呼吁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火違法犯罪線索,自覺抵制涉火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