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富平法院劉集法庭剛處理完畢的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當事人王某某的丈夫來到法庭,向案件承辦人表示感謝,并向劉集法庭贈送了錦旗。
事情起源于2022年7月的一天早上,該案被告駕駛一輛電動三輪車在村口巷道倒車時與原告王某某乘坐的電動三輪車相撞,致原告左手腕粉碎性骨折,住院半個多月才好轉出院。原告家庭本就貧困,靠打零工維持生活,本次事故僅住院費就花費2萬余元,讓原告本不富裕的家雪上加霜,出院后經鑒定構成傷殘,就賠償問題雙方經過所在村委會多次調解無效,原告無奈訴至法院。
承辦人在接到該案后,經過查閱案卷發現肇事雙方均為電動三輪車,無任何保險,事故發生后也未及時報警,導致交警對事故責任無法進行認定。考慮到該案諸多特殊性,承辦人立即驅車前往事故發生地,詢問當時在場的附近村民,了解案情情況,向當地村委會了解雙方矛盾爭議焦點。在開庭過程中,雙方對事故過程各抒己見,在審判長主持下,讓雙方當事人現場分別演示事故發生過程,經過客觀深入分析,終于弄清了事故過程及原因,并給雙方當事人提供了合理的調解建議,雙方表示愿意調解,但就賠償數額一時難以達成一致。
由于雙方均為普通農民,涉案車輛均無保險。庭后案件承辦人通過各種方式深入調解,經過多次不懈努力,雙方終于就賠償數額達成一致意見,被告當即履行了全部賠償款,事件得以圓滿解決,在拿到賠償款后原告一直緊皺的眉頭也終于舒展開來,對承辦法官的辛苦一再表示感謝。
今年以來,富平法院劉集法庭已經處理了多起類似賠償案件,均調解結案并當即履行,切實保障了群眾的合法權益,彰顯了人民法院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