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好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維護轄區穩定作用,韓城市司法局龍門司法所通過多種舉措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充分發揮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發現矛盾早、排查糾紛易化解矛盾快的獨特優勢。針對轄區一起賠償糾紛,司法所積極整合各類資源,立即出動,和鎮綜治中心、派出所聯合處置,堅決防止隱患矛盾碰頭疊加、蔓延升級,最大限度地把隱患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
鎮綜治中心、司法所通過了解一些基本情況后,第一時間聯系申請人(當事人的家屬),在交談過程中得知,申請人從外地來到韓城,舉目無親,作為被申請人張某一直未露面,也沒有及時和申請人溝通,解決目前的吃住問題,從而引發糾紛,再得知這一情況后,工作人員及時安慰申請人的情緒后,因本次糾紛稍有不慎矛盾極易激化升級,所以立即聯系被申請人張某,采用背靠背的調解模式開展調解工作。

群眾利益無小事,一枝一葉總關情,工作人員在對糾紛的充分了解后,經過分析研判,多次開展心對心的溝通,分別對其普及了針對性的法律法規,在雙方當事人的僵局中,雙方終于接受了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建議,最終被申請人張某對申請人進行了現場表態及解決了吃住產生的費用,自此一場賠償糾紛得到了妥善的處理與解決。
龍門司法所在矛盾糾紛化解過程中,始終秉持公平公正、客觀真實的原則,緊緊圍繞人民群眾利益,充分排查矛盾糾紛發生根源,抓住矛盾糾紛主要矛盾,妥善公正地認真調處每一起矛盾糾紛,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真正地做到維護一方穩定,促進社會和諧,以實際行動為法治政府建設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