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開展2021年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法明傳〔2021〕459號)要求,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組織開展了2021年全國法院先進集體評選推薦活動。經過推薦、初評、考察、院黨組會研究審定等環節,擬確定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故市人民法庭為推薦對象,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1年11月4日-11月10日。如對公示對象有意見及建議,請向陜西省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反映,電話:0913-2119227。
特此公告
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4日
[編輯: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