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司法局
關于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第6號)
根據司法部、司法廳通知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要求,為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我市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就渭南考區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請各位考生知悉。
一、考前14天內(10月2日起)考生應登錄司法部網站(www.moj.gov.cn)完成“每日健康打卡”。在打印準考證時須簽署《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試人員健康承諾書》,否則無法打印。
二、考試當天應預留充足的入場時間(提前60分鐘到達考點),入場時須核驗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出示“陜西健康碼”、“行程卡”、“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接受體溫檢測。“陜西健康碼”“行程卡”“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現場體溫正常方可進入考點。
三、考生在考試期間應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除身份核驗等必要環節需摘除口罩以外,應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應按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管理,備考期間不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到人群密集場所。如出現發熱、干咳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應及時就醫,以免影響正常參加考試。
五、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須主動報告相關情況,提前準備相關證明,服從相關安排,否則不能入場參加考試:
(一)考試前14天內來自或到過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或直轄市的區)范圍內低風險區域的。
(二)近期有國(境)外或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滿14天集中隔離期及后續14天居家健康監測期的,或離開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之日起算已滿14天集中隔離期及后續7天居家健康監測期的。
(三)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發熱(體溫≥37.3℃)、干咳等癥狀的考生,考試當天如癥狀未消失的。
六、考試過程中,考生出現發熱或有干咳等可疑癥狀,應主動向考務工作人員報告,配合現場醫務人員進行體溫復測和流行病學史排查。流行病學史排查無問題的考生可安排至隔離考場參加考試,流行病學史排查有問題的考生應服從安排至發熱門診就診。
七、考生應如實填寫或申報相關信息,服從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排查、隔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八、考生應如實填寫或申報相關信息,服從我市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排查、隔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渭南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