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以“檢察聽證:讓公平正義看得見”為主題的“第二屆新時代檢察宣傳”活動要求,白水縣檢察院按照“應聽證盡聽證”要求,以公開促公正、以公平贏公信,開展“對犯罪嫌疑人張某擬作相對不起訴案件”公開聽證會。會議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律師擔任聽證員。白水縣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敬宇主持本次聽證會。
第一檢察部副主任郝梓伊向參會人員簡要介紹案情和需要聽證的問題,對審查認定的事實、法律依據和擬不起訴理由進行了充分闡述,同時向聽證人員介紹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以及該制度在這起案件中的適用情況。辦案單位就需要聽證的問題分別作情況說明,犯罪嫌疑人張某表示很后悔,認錯態度誠懇,并自愿認罪認罰。
2020年1月至4月,犯罪嫌疑人張某以冒充給被害人介紹對象,以過節紅包禮物、家人生病住院等為由多次向被害人騙取錢財,案發后張某退還所有贓款。鑒于張某犯罪情節輕微,認罪態度較好且自愿認罪認罰,我院擬作不起訴處理,旨在化解社會矛盾,注重預防教育。
聽證員以現場提問的方式向當事人和其他參與人詳細了解了案件事實、證據認定和案件處理等情況后,隨即進行評議。經過評議,聽證員一致認為:犯罪嫌疑人張某,認罪態度良好,自愿認罪認罰,且取得被害人諒解,認為其社會危害性不大,同意檢察機關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
隨后在各位聽證員及辦案單位的見證下,犯罪嫌疑人當場也表示悔過,被害人也表示諒解,達成刑事和解。
會議嚴格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的《人民檢察院辦理不起訴案件公開審查規則(試行)》中規定程序進行,檢察官現場聽取了各方對張某的擬不起訴意見。
此次聽證會充分展示我院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扎實推進檢察聽證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努力為人民群眾辦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