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來,最高檢印發《檢察機關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標》(以下簡稱《評價指標》),確立了以“案-件比”為核心的案件質量評價指標體系。2021年以來新一屆省院黨組為了發揮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標“指揮棒”“風向標”作用,建立了季度通報制度,并對全省2021年第一季度評價指標進行了通報,便于科學確定“三有”爭創活動目標任務,推動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渭南市院全面貫徹落實高檢院、省院評價指標相關通知精神,對全市《評價指標》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并及時對全市檢察機關進行了通報。從全省通報2021年第一季度情況看,渭南市檢察機關主要評價指標數據品牌亮點紛呈,為“三有”爭創活動領跑開局,實現開局即開戰,起步即沖刺,以檢察辦案業務數據指標品牌亮點成績為十四五開局之年和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獻禮!
品牌亮點一:
核心和通用指標均位居全省前2名。1項核心指標“案-件比”小于全省平均值,位居全省第一;2項通用指標“移送涉嫌犯罪線索立案率”“司法救助率”均位居全省第二。充分體現了市縣兩級院黨組狠抓以“案-件比”為核心的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標的決心信心和以人民為中心司法檢察理念在每一個具體案件中的實踐應用。
品牌亮點二:
12項指標暫設值中,有6項均達到省院設定標準,10項位居全省第一。省院根據檢察業務應用系統數據采集運算情況,在通報的62項指標數據中,對其中12項指標設定了通報值,包括:“案-件比”,認罪認罰適用率,確定刑量刑建議提出率,確定刑量刑建議采納率等12項內容。對達到通報值的不再通報具體指標數據,就認定為“好”,對指標數據達不到通報值的,則需繼續努力提升,這就充分體現了追求數量向追求質量的重大轉變,全面實現“有數量的質量、效率和有質量、效率的數量”檢察辦案目標,考核考評趨向更加科學客觀,更加規范,更符合檢察運行規律,同時也能達到高檢院和省院提出的引導各級檢察院和全體員額檢察官高度重視質量,補短板、強弱項,不斷加強法律監督能力建設。重視“案-件比”與其他案件質量評價指標的綜合協同作用,防止唯“案-件比”而犧牲案件質量,鼓勵、鞭策、引導辦案求極致,努力實現綜合辦案效果最優。
品牌亮點三:
刑事“捕訴一體”/直訴案件25項指標數據中,15項位居全省前三,4項位居全省中游位次。體現了“四大檢察”中發揮主導作用,“做優刑事檢察”理念在全市檢察機關的貫徹落實。特別是不捕復議率、不捕復核率、不捕復議改變率、不捕復核改變率、不訴復議率、不訴復核率、不訴復議改變率、不訴復核改變率等重要反向數據均為“0”,位居全省第一。
品牌亮點四:
刑事訴訟監督案件12項數據指標中,監督立案率、監督立案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率等5項指標位居全省前三,監督撤案率、偵查活動違法監督采納率等4項指標位居全省中游。基本體現了市縣兩級檢察機關大部分員額檢察官對刑事訴訟監督案件的質量把關,同時也體現了法律監督職能定位作用的發揮。
品牌亮點五:
民事檢察案件5項數據指標中,民事抗訴改變率、對民事裁判監督案件復查撤銷率、民事審判違法監督案件檢察建議采納率、民事執行監督案件檢察建議采納率等4項數據均位居全省第一,民事再審檢察建議法院采納率1項指標位居全省中游位次。充分體現了全市檢察機關“做強民事檢察”理念持續向好向優方向發展。
品牌亮點六:
行政檢察案件3項數據質量指標中,行政案件提出監督意見采納率和行政執行(含非訴執行)監督檢察建議采納率2項指標位居全省第一,行政裁判監督案件審結率位居全省中游位次。體現了全市檢察機關“做實行政檢察”理念的貫徹落實。
品牌亮點七:
公益訴訟檢察案件2項數據質量指標中,對到期未整改的案件提起訴訟案件率和提起公益訴訟后法院支持率均位居全省第一。充分體現了全市檢察機關“做好公益訴訟工作”理念的貫徹落實。
品牌亮點八:
未成年人檢察案件5項數據質量指標中,附條件不起訴率、社會力量參與率等3項數據位居全省前三,社會調查適用率位居全省中游位次。體現了全市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依法辦理,切實保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對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訴司法檢察理念的貫徹落實。
品牌亮點九:
控告申訴檢察案件2項數據質量指標中,國家賠償決定改變率和刑事賠償率反向數據均為“0”,均位居全省第一。充分體現了全市檢察機關和全體員額檢察官能夠依法公正辦案,沒有發生實體辦案結果錯誤和違法情況,同時也反映了全市檢察機關訴訟終結的刑事處理決定和移送起訴至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案件效果質量好。
以上九大品牌亮點評價指標引跑全市檢察機關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標數據規范科學發展,對省院通報中的少部分中游位次甚至靠后的指標數據,也將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強弱項,補短板,針對具體檢察業務,抓好高檢院和新一屆省院黨組確定的《評價指標》在全市檢察機關的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