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縣公安局創新出臺“一二三四五”工作機制,深入踐行新時期黨建工作新要求,以更大的決心、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實的作風,推動2021年黨建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即一個中心。要求各支部以黨員活動室為中心,豐富活動載體,組織黨員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增強黨員參加黨內政治生活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進一步增強黨員黨性修養,讓主題黨日、“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落實落細。
“二”即黨建、業務兩手抓。要求各支部尤其支部書記(黨建負責人)要做到黨建、業務兩手抓、兩手硬,通過抓黨建提升隊伍政治素養,提升全局業務成績。在先進單位、優秀個人等評選中,將黨建和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實現“以黨建促隊建、以隊建促業務”的目標。
“三”即三色預警督導機制。通過建立“黃色”的黨委督辦通知、“橙色”紀委書記約談、“紅色”追責問責三色預警督導機制,重點破解基層黨支部建設工作中不會抓、抓不實的問題,著力整改機關黨建“燈下黑”現象,努力推動基層黨建工作高質量發展。
“四”即四級層管機制。自上而下形成黨委書記(副書記)抓黨委成員、黨委成員抓支部書記(副書記)、支部書記(副書記)抓普通黨員的四級層管機制,結合公安業務工作,確保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做到任務明確、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五”即五類臺賬管理機制。各支部嚴格按照黨建資料檔案整理的標準和要求,對照《中共蒲城縣公安局委員會關于開展標準化規范化黨支部建設工作方案》要求,按照組織建設、班子隊伍建設、黨員教育管理、組織生活、陣地建設等五大類17項具體內容對基礎臺賬進行整理完善,做到資料完整、統一,實現黨建工作精細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