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由大荔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某等12人涉嫌盜掘古墓葬罪一案,在大荔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大荔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并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相關行政機關負責人及群眾等90余人參加旁聽。
案情回顧:2015年4月至2024年5月間,被告人王某某等12人相互糾集,在涇陽縣中張鎮、長安區黃良鎮、涇陽縣三渠鎮、白水縣史官鎮、大荔縣羌白鎮等地交叉作案五起,瘋狂盜掘古墓葬。經陜西省考古研究院鑒定,其中前四處盜掘地點均為具有重要歷史、科學價值的古代墓葬。大荔縣羌白鎮盜掘點經陜西省考古研究院與大荔縣文化和旅游局共同認定,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王仁皎墓,同樣具有重要歷史、科學價值。王某某等人為非法牟利,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墓葬,其行為均已構成盜掘古墓葬罪。
大荔縣法院以盜掘古墓葬罪,判處王某某等12名被告人十年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不等,均并處罰金,并對涉案文物依法作出判決。12名被告人均認罪認罰,當庭表示服判。
宣判后,按照庭審活動安排,本案公訴人大荔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劉利俠針對被告人犯盜掘古墓葬、古文化遺址罪一案進行法庭教育和法治宣傳。從法律、文化、道德三個層面,闡明盜掘古墓葬行為的嚴重性及其深遠影響。希望被告人真誠悔罪,以自身沉痛教訓警示他人:任何侵害文化遺產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嚴懲!同時,呼吁全社會共同守護民族瑰寶,一旦發現盜掘文物線索,請立即舉報,讓文物犯罪無處遁形!
下一步,檢察機關將持續高質效履行檢察職能,加大依法打擊文物犯罪力度,強化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繼續深化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協作配合,推動形成文物保護合力。通過發布典型案例、講述辦案故事,不斷創新開展形式多樣的文物保護宣傳活動,在全社會營造保護文化遺產、傳承中華文明的良好氛圍,為古文化遺產的永續傳承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