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韓城市人民法院象山法庭通過“調解+多元服務”模式,妥善化解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審理中,法官向當事人發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雙方和平解除婚姻關系后,還同步收到法院發出的《離婚證明書》,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司法效果。
矛盾前置調解 讓“怨偶”變“伙伴”
本案中,原告與被告因家庭矛盾致感情破裂,雙方對離婚無異議,但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爭執不下。受理案件后,象山法庭家事審判團隊迅速啟動"矛盾預判機制",通過“背對背”溝通發現,雙方核心矛盾源于對共同財產范圍存疑。法官當即啟動《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要求雙方如實申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狀況,并告知虛假申報的法律后果。在申報令的規范下,原、被告當即便完成了財產清單核對,為后續調解奠定基礎。
司法溫度在線 為“小家”留余溫
調解過程中,法官注意到當事人的兩名未成年子女現均跟隨母親生活,父親平時對子女的照顧、關心和教育較少,承辦法官遂向雙方發放《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并結合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向當事人強調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義務、違法責任及不履行義務可能導致的后果,教育引導當事人提高責任意識,依法履行監護職能,主動肩負起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保護的法定義務。雙方當事人當庭承諾會正確履行撫養義務,關注孩子的成長。
針對當事人“不愿讓離婚記錄暴露隱私”的擔憂,法庭在調解書生效后同步發出《離婚證明書》。這份僅載明身份信息、裁判結果的證明,既保護當事人隱私,又滿足購房、再婚等生活需求,贏得了當事人的贊許。
積極延伸職能 促家事審判高效便民
在辦理家事案件中,象山法庭秉承“家事審判不能止于一判了之”的做法,積極推行家事審判方式改革,聚焦矛盾的預防、治療、修復,充分發揮司法規范引領作用,更加注重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保護和家庭關系修復,促進家事糾紛和諧化解。下一步,象山法庭將持續推動人格權侵害禁令、人身安全保護令、家庭教育指導令、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和離婚證明書“四令一書”在審判實踐中的運用,使家事審判更加高效、便民、有溫度。
附:人格權侵害禁令文書樣式、家庭教育指導令文書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