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7日《民聲報》第04版
2024年12月24日,注定是一個讓渭南中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干警難忘的日子。在這一天,一起執行實施案件的各方當事人相約將八面錦旗同時送到了渭南中院。
申請執行人浙江欣捷建設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陜西老香君渭南糧油工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陜西高院于2020年8月25日作出(2018)陜民初61號民事判決書。在判決生效進入執行程序后,陜西高院于2020年12月3日作出(2020)陜執32號執行裁定書,將此案指定渭南中院執行,渭南中院于2021年2月23日立案執行。
渭南中院于2021年5月8日依法組織了現場勘察。本案執行標的老香君二期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資產包處置資產共關聯六方債權人,分別是浙江欣捷建設有限公司、渭南市臨渭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陜西宇航建設有限公司、楊新忠、陜西盛元億泰實業有限公司、渭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除臨渭區信用聯社持生效的臨渭區公證處賦強公證債權文書外,其他債權人均持陜西高院、西安中院、臨渭法院等生效的民事判決書,先后申請參與本案財產分配。渭南中院于2021年10月25日裁定對執行標的老香君二期資產包予以“分項評估,整體拍賣,現狀處置”。
此案歷經陜西高院首先查封,渭南中院兩次續行查封、委托評估、兩次掛網拍賣、第二次拍賣成交、案涉財產范圍確權、產權過戶、買受人執行異議、案款分配執行異議之訴、部分案款先行支付、執行案款分配、案款支付,期間又涉及新冠疫情以及因人民法院民事強制執行中的涉稅問題先后與原渭南經開區稅務局、渭南高新區稅務局、渭南市稅務局溝通交流協調。此案是渭南中院執行局近年來執行實施案件涉及全要素、全環節、全鏈條、相對復雜的案件。
在渭南中院黨組和執行局領導的高度重視并直接指導下,執行一庭潘興、張戰武、王穎娟辦案團隊,歷時三年多,先后經過19次合議,于2024年10月17日制定了該案最終的《執行案款分配方案》,方案送達后,各方均無異議。在首先依法優先扣除6個關聯案件的執行費、評估費、相關行政機關罰款、代扣代繳依法應由被執行人老香君公司負擔的印花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5種稅費后,然后對臨渭信用聯社的土地抵押權、浙江欣捷公司的工程款、宇航公司的工程款、楊新忠的工程款等優先債權依法進行分配,最后對盛元億泰公司、渭南高新區管委會等一般債權依法進行分配。近期,隨著最后一筆案款支付到位,拍賣成交價款8022.4萬元全部分配并支付完畢,這起歷時三年多的執行實施案件終于塵埃落定。
在案款分配、支付完畢后,申請執行人浙江欣捷公司、臨渭信用聯社、宇航公司、楊新忠、盛元億泰公司、渭南高新區管委會,被執行人老香君公司等各方當事人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渭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先后表示想向渭南中院執行局贈送錦旗表達感謝之意,于是便有了開頭一幕。
申請執行人浙江欣捷公司錦旗上書“公正執法清正廉潔為民排憂心系百姓”,臨渭信用聯社錦旗上書“為金融護航 當執行先鋒”,宇航公司錦旗上書“嚴格執法公平正義”,楊新忠錦旗上書“心系群眾辦實事行動有力解民憂”,盛元億泰公司錦旗上書“公正無私 司法楷模”,渭南高新區管委會錦旗上書“公正高效 執行有力”。被執行人老香君公司錦旗上書“執行為民初心不改 合法情理八方皆服”。國家稅務總局渭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錦旗上書“精誠共治 助力稅收”。
被執行人老香君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乾成說:“雖然我們的老香君二期資產被渭南中院執行局依法拍賣、案款也全部分配了,但此舉畢竟幫助我們妥善化解了六大債務,也保證了國家稅收足額入庫,特別是三年多來執行法官在辦案過程中體現的公開公平公正、合法合情合理、認真嚴謹細致的辦案作風,我們和六方申請執行人一樣,打心眼里心服口服。”
該執行實施案件承辦法官潘興深有感觸地談道,回顧此案三年多來的歷程,有三個方面值得總結,一是對于重大疑難復雜執行案件,一定要認真細致的制定執行預案,才能為后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二是要充分統籌考慮、依法平等保護各個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和案涉各行政機關的多方權益,力爭實現多贏、共贏;三是在執行各個環節要嚴格依法辦案、規范執行,特別是在案款分配中,法院無法做到讓每一個當事人都完全滿意,但是制定一個合法合情合理的《執行案款分配方案》應是法官的職責,這也是此案最終能讓各方當事人基本都能接受、基本都能滿意的前提。
渭南中院執行一庭決心以此案各方當事人的信任、肯定為契機,精心謀劃2025年執行工作,力爭在新的一年執行實施工作再出新亮點、再上新臺階、再作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