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新城司法所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職能,聚力基層法治建設,緊抓“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創新法律服務新模式,穩步提升工作質效,努力發揮“調解員、宣傳員、指導員”在基層法治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聚焦矛盾糾紛,當好法治鄉村建設“調解員”
積極與人民調解、普法宣傳、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工作相結合,采取“調解+法律援助”“定時+預約”的工作模式,堅持“調解優先”,將矛盾化解關口前移,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引導群眾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聚焦法治宣傳,當好法治鄉村建設 “宣傳員”
結合司法所工作實際,切實發揮好法律顧問的職能作用,在調處損害賠償、勞動關系、家庭鄰里關系、基層涉農合同等領域的矛盾糾紛時提供法律服務;幫助指導村委會在健全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民主選舉制度,完善鄉村治理體系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見,為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提供堅實保障。定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以及預防電信網絡詐騙、安全生產等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宣傳或法治講座。通過宣講法治故事、發放法治宣傳資料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靈活多樣地開展普法宣傳活動,使法治觀念深入人心。
聚焦依法治理,當好基層法治建設 “指導員”
村居法律顧問充分發揮法治保障作用,為村(社區)提供依法治理意見,為村 (社區)重大經濟、民生和社會治理等方面的決策提供法律支持,協助村居起草、審核、修訂村規民約和各類合同文本,定期對各村頻發多發的熱點問題進行分析,適時調整服務方式,提供個性化法律建議和解決方案。同時積極參加中小微企業“法治體檢”服務活動,通過召開座談會、走訪企業和單個聯系企業主要負責人等方式主動與企業對接,對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勞動爭議、合同糾紛、債務糾紛等問題進行交流分析。
下一步,新城司法所將繼續充分發揮村(社區)法律顧問的專業優勢和作用,以構建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站為依托,開展法治宣傳和法治講座,使群眾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專業高效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