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0日,韓城市司法局板橋司法所組織召開調解主任工作例會,司法所全體、14個村調解主任參加會議。
會上,首先由板橋司法所干警李國良傳達學習了《關于學習新疆塔城地區調解工作經驗的通知》詳細闡述了調解工作的重要意義、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其次對一月份各村社區矯正及安置幫教人員走訪情況進行了通報,將此項工作再安排再細化。要求各村調解主任在走訪過程中,認真細致排查,對有困難需要幫扶的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協調各方力量進行落實,力爭為轄區的安全穩定保駕護航。對2023年的調解工作進行了總結回顧,對春節期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對2024年調解工作提出了要求。
會議要求,各村調解主任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矛盾糾紛排查和化解工作,各調解主任對標自身,提高工作標準,積極開展此項工作,堅持矛盾糾紛不上交,化解糾紛多手段,做到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強調了當前的工作形勢,要求各村調解主任要扛起矛盾糾紛化解第一道防線的作用,積極開展工作。各村調解主任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視,行動上要高度一致,工作上要主動作為,為兩會及春節期間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通過召開此次調解月工作例會,有效推動了板橋調解工作,強化了司法行政工作中指導人民調解,為發揮好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