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執法效率和執法溫度,優化營商環境,白水縣積極探索包容審慎監管方式,大力推行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制度。近幾年來,白水縣牽頭梳理全縣行政執法機關執法事項清單,制定公布了《白水縣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
經備案統計,《白水縣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共涵蓋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農業等多個領域223項不予處罰的輕微違法行為,該清單將“不予處罰情形”的具體化、明確化,要求各行政執法單位探索運用行政指導、批評教育、約談提醒等執法方式開展行政執法,推動行政執法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同時,強化督察問效,扎實開展行政執法專項督察及行政執法質量考評工作,通過抽查縣文旅局、農業農村局、交警大隊、城管局等重點行政執法單位行政執法案卷、不定期通過明察暗訪的方式對各行政執法機關落實《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及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存在問題下發《行政執法監督限期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下步白水縣將著力強化制度創新,推動“免罰清單”長效化、體系化、規范化,以柔性執法助力打造更優法治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