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未成年人保護的核心組織,家庭教育對未成年人成長具有基礎性、關鍵性作用。今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不再只是個體私事,而是上升為社會保護、國家監護共同參與的法律規定。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要求,推動落實家庭監護主體責任,優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長環境,發揚紅色傳統,厚植愛國情懷,挖掘紅色資源,賡續紅色基因,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市檢察院結合本市實際,聯合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共青團市委、市婦聯五部門共同簽署《渭南市人民檢察院巍巍華山家庭教育秉承紅色基因工作機制落實涉未成年人案件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暫行辦法(試行)》。
《暫行辦法》明確,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是指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暴力侵害未成年人、履行監護職責方式不當、監護不力等情形,責令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接受一定時間的家庭教育指導,要求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改善家庭教育方式,督促其強化家庭教育責任、正確履行監護職責。
根據《暫行辦法》,家庭教育指導內容主要包括: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強法律知識學習,掌握法治教育的內容和方法,同時教育監護人培養未成年人法律素養,保持對法律的敬畏之心,提高守法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強心理學、教育學等知識學習,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改善親子關系;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強黨史知識和紅色教育學習,通過閱讀紅色歷史書籍、觀看紅色影視作品、講述英雄任務事跡、傳唱紅色經典歌曲等方式,讓紅色基因融入家庭教育之中,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幫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培養未成年人良好道德行為習慣,樹立正確價值觀等。
接下來,渭南市人民檢察院將在繼續做好自身辦理案件中的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同時,依托多年積累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專業經驗,積極主動向社會各方提供家庭教育專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