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中院與渭南檢察院加強司法合作 出臺
《為黃河中游西岸及渭河沿岸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服務和保障的意見》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論述以及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精神,6月28日,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與渭南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出臺《關于加強司法合作 為黃河中游西岸及渭河沿岸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服務和保障的意見》。
《意見》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司法服務與保障的意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及《陜西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為法檢兩院加強司法協作,共同抓好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意見》從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著力保護黃河中游西岸和渭河沿岸生態環境;發揮職能作用,強化責任擔當,不斷增強司法服務保障能力;加強機制建設,提升工作效能,匯聚司法保護合力;強化組織領導,注重輿論宣傳,持續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等四個大的方面19項具體措施對充分認識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意義和充分認識渭南的區位優勢和生態保護的重要性進行了細化和明確。
《意見》強調全市法院、檢察院要充分認識到保護黃河中游西岸、渭河沿岸生態環境,保護青山綠水,事關渭南人民福址,事關渭南區域經濟發展,事關黃河安瀾和中下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加強環境資源司法保護,依法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是渭南兩級法院、檢察院的神圣職責和光榮使命。全市法院、檢察院要以強烈的政治使命和擔當,堅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積極構建“檢察監督+司法審判”的司法協作機制,為渭南建設黃河中游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核心示范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見》要求全市法院、檢察院要主動將檢察監督和司法審判融入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體系。健全與生態環境、林業、水利、公安機關、監察機關執法和司法銜接機制,在專業咨詢、專家論證、技術協助、調查取證、法律咨詢等方面保持常態化溝通協調,完善生態協同保護格局。充分發揮人民檢察院“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牽引作用,充分發揮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和監督職能作用,不斷深化“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司法審判”綜合治理模式,實現生態環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統一管理、案件統一審批、力量統一調配”以及“三審合一”模式,提升案件辦理質效。充分運用晉陜豫黃河三角區環境資源跨區域司法協作機制,共同奏好黃河保護“大合唱”,營造共同推進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