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網(通訊員 張喻)近年來,合陽縣公安局積極傳承發展“楓橋經驗”,有效推進基層警務機制改革,堅持黨建引領,精心謀劃推動,創新工作機制,強化科技賦能,通過推進“一村(社區)一警”機制與社會治安領域治理深度融合,形成了以警務室為載體、包村民警為主體,群眾積極參與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有效提高了社會治安系統治理能力水平,大大提升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部署有力,“一村一警”迅速落地。把“一村(社區)一警”工作作為“平安合陽”建設的重要內容來抓,提高站位,統籌謀劃,全面推進“村警”工作在最基層、最邊遠、群眾最需要的地方。2020年8月,舉行深化“百萬警進千萬家”活動暨“一村(社區)一民警”工作啟動儀式,下發了《合陽縣公安局“一村(社區)一民警”工作實施方案》。會后,全局22個警種222名包村民警按照會議及文件要求,以40個警務室和184個工作站為依托,以“訪民情、解民憂、化矛盾、防風險、查問題、治亂點”為主要內容,進村走巷入戶,深耕“責任田”,守好“小網格”,“一村一警”工作迅速在全縣各個角落落地,在群眾心里扎根。
二、黨建引領,“一村一警”深度融合。充分發揮黨建“戰斗堡壘”作用,以“黨建+基層治理”為抓手,把黨的建設和基層治理深度融合,全面推行駐村(社區)民警在村(社區)黨組織或村(居)委會兼職制度,全縣共有36名村(社區)民警進村(居)“兩委”班子,實現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與“一村(社區)一警”工作有機融合。同時,積極發動基層黨員、治安積極分子等力量參與社會綜合治理,組建了“初心甘警”、“黑池義警”等基層治理隊伍,形成了加強社會治理、推進平安建設的工作合力和長效機制,切實將黨支部政治優勢有效轉化為基層社會治理優勢,有效催生出了基層首創內生動力,解決了警力不足、警務覆蓋不到位的問題,織密了鄉鎮和村(社區)治安防控網,強化了公安基層基礎工作,夯實了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基礎。
三、創建機制,“一村一警”精準發力。通過調查研究,創新建立了六項工作機制:一是分色走訪機制。將各村(社區)分為紅、黃、綠色社會治安防控等級,每月分色走訪不少于3、2、1次,每次不少于10戶。二是信息錄入機制。自主研發“合陽警民通”APP,設置“一村一警”模塊,將入戶走訪中獲取的人員、矛盾糾紛及安全隱患等信息進行分類錄入,有力提升警務工作信息化水平。三是領導包抓機制。局黨委班子成員每月定期督促指導分管包聯警種部門“一村一警”工作,各警種部門負責人落實第一責任,及時督導、統籌協調,合理安排,全力推進。四是線索轉遞機制。對收集獲取到的深層次信息、案件線索及安全隱患,第一時間與駐地派出所限期解決;對超出職責范圍的,協調駐鎮相關單位聯合調處,并扎實做好后期穩控工作。五是聯動宣傳機制。結合縣域發案情況、各警種重點工作,每月下發“一村一警”工作重點、宣傳主題和主要內容,確保走訪宣傳工作的聯動統一。六是考核獎懲機制。采用聽、查、看、訪等形式,按照“一月一通報、一季度一考評、一年一總評”的方式對單位和民警考評,對于成效顯著、群眾滿意度高的予以表彰獎勵;對工作敷衍、搞形式走過場的,取消評優資格,嚴格追究責任。
四、協調聯動,“一村一警”效能凸顯。把及時排查發現、妥善化解矛盾糾紛作為穩定基層工作的第一道防線來抓,本著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原則,發動“村警”深入包聯村莊、社區,在做好法制觀念培養和法律知識宣講的基礎上,扎實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切實做到精力、力量、措施三前移。對于單一糾紛,“村警”能自己化解在當下的,主動聯系村干部、有威望老人、治安積極分子等群體,依法、以情、公平解決;對涉及民生、政策等糾紛,運用包村民警與人民調解工作室聯系制度,啟動矛盾糾紛“公調對接”工作機制,爭取各級、各部門的支持參與,聯合鄉鎮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合力解決,確保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切實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今年以來,包村民警共化解矛盾糾紛160余起。
五、智慧警務,“一村一警”成效斐然。充分發揮科技力量在警務工作中的作用,積極匯報爭取支持,為包村民警配發警務通200余部,通過移動終端設備及時錄入基礎信息、宣傳安防知識、解答群眾咨詢,幫助群眾申辦證照業務等,在實現信息共享、資源融合的同時,有力打通了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尤其是在反詐宣傳工作中,包村民警將每天梳理的反詐文字、案例、視頻,通過村干部微信群、村民群進行轉發擴散,切實形成了全民反詐的濃厚氛圍。在此基礎上,合陽“村警”積極動員群防群治義務巡邏,指導村(居)委會安裝視頻監控等技防設施,推行警民聯勤、護校安園、鄰里守望等防控模式,扎實開展管控等工作。目前,合陽包村民警移動警務終端配備率達到100%,自主研發的“合陽警民通”APP使用量達200次/人,反詐宣傳80000余人次,解答群眾咨詢2000余人次,幫助群眾申辦證照業務300余人次;收集各類社情民意信息300余條,各類案件線索50余條,指導組織義務巡邏隊伍200余支,協破案件30余起,有力推動了社會治安大局的持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