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推進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向縱深發展,將“我為群眾辦實事”工作范圍向更多執法領域延伸,5月14日,蒲城縣司法局組織縣應急管理局、衛生健康局、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農業農村局、煙草局等6家執法部門共170余名行政執法骨干,對今年新修訂的將于7月15日施行的《行政處罰法》進行專題培訓。培訓邀請縣政府法律顧問、陜西冠蒼律師事務所主任傅小旭律師進行授課。
傅律師通過案例切入,從《民法典》頒布的時代意義、行政處罰法的程序、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的亮點解讀等三方面進行闡述分享,重點對《行政處罰法》新舊兩版70余處變動進行了解讀。通過實際案例解讀,就行政處罰的實施程序、增加處罰的種類、違法行為追究時效、行政處罰和刑事司法、民事銜接機制以及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等與執法工作息息相關的條款,進行了深刻、全面、細致的講解,并引入到從“首違可不罰”來感受新《行政處罰法》的溫度,為執法人員深入學習理解《行政處罰法》起到了指導和推動作用,也為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行為增強行政執法力度提供了法律依據。
此次專題培訓,內容豐富、實踐操作性強,讓參加培訓的行政執法人員進一步掌握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在行政處罰適用原則、實施程序、決定執行和監督機制上所體現出的新理念和新內容,在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時更加體現便民原則,切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為全面提升全縣行政執法能力水平,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營造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