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為了進一步深入開展教育整頓工作,全面落實《全市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部門查糾整改“監管場所檢察監督不到位”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整治頑瘴痼疾,韓城市檢察院第三檢察部與韓城市看守所及時召開聯席會議。
會上,針對目前監管場所監管不到位的問題,第三檢察部主任童震軍指出,一是看守所應發揮提前提醒、到期催辦、超期報告的作用,堅決杜絕換押證執行不到位、且換押不及時,造成的案件隱形超期羈押;二是對已發生法律效力且交付執行的罪犯,看守所應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投牢,堅決杜絕違規留所服刑現象發生;三是堅決杜絕看守所使用已決罪犯擔任工勤工作;四是對交付執行投牢難的罪犯,看守所應及時報告韓城市檢察院,并說明監獄拒收的原因。
最后,看守所所長薛劍和全體與會人員積極發表建議、努力形成共識。表示要此次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通過查糾整改使干警忠誠履職、依法履職、文明履職、規范履職,使檢察監督工作與監管單位的監管活動收到“雙贏、多贏、共贏”的執法辦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