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5日,渭南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岐山原縣委書記何某某貪污受賄一案。該案由陜西省監察委調查終結,經陜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渭南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庭審中,公訴人就何某某在擔任鳳翔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常務副縣長,寶雞高新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以及岐山縣縣長、縣委書記、蔡家坡經開區管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收受他人財物等犯罪事實指控,并圍繞案件事實和證據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進行了質證,最后從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警示教育等方面發表了公訴意見。
被告人何某某當庭認罪、悔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該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