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富平縣不斷強化工作措施,大膽探索,下延人民調解觸角,建立了“人民調解中心戶長”新機制。
以居住地為基礎,科學劃分片區。根據村民居住特點,按照村民之間的地域關系、經濟關系、親情關系、鄰里關系和居住地理環境,堅持就近、集中、方 便、快捷的原則,每一個片區推選一個中心戶長,以中心戶長看得見、喊的應、管得住為準則,及時了解掌握情況; 以群眾意愿為前提,推選中心戶長。中心戶長 的產生充分尊重民意,選出來的中心戶長,大多數都是在農村家庭條件好、個人聲望高、有一定組織協調能力的老黨員、退休干部、致富帶頭人、有聲望的長者和有 培養前途的青年,因而他們的工作得到當地群眾的支持; 以村民自治為核心,明確戶長職責。中心戶長的職責定位為上傳民情、下達政意和自防自治,就地化解矛 盾糾紛,實現小事不出戶、大事不出村,因地制宜開展法制宣傳和安全防范活動。在具體工作中,雖然權不大,位不高,但能扮演家長里短的調和人、村里治安的維 護人、扶貧幫困的熱心人;以規范運作為基準,強化對中心戶長的指導。一是加強“人民調解中心戶長”培訓。將中心戶長培訓納入年度培訓計劃。二是完善“人民 調解中心戶長”臺賬;以強化管理為突破口,建立長效激勵機制。年終對優秀中心戶長進行表彰,通過這些激勵措施的實行,在農村營造一種“戶長高尚、戶長光 榮”的社會氛圍。
自“人民調解中心戶長”制度實施以來,全縣中心戶長充分利用鄉鄰、親情、友情、熟人關系,綜合應用傳統道德、鄉村禮教、社會法治多種手段,以第 三人身,及時、有效、穩妥地處置農戶的各類矛盾糾紛300多起,有效防止了民轉刑案件的發生。人民調解中心戶長機制的建立,將廣大群眾組織發動起來,把有 限的警力資源與無限的民力資源整合在一起,把治安防范的觸角延伸到千家萬戶,中心戶長常年走東家串西家宣傳法律、排查糾紛、調解矛盾,用一顆為民服務的赤 誠之心,換來一方和諧,成為富平縣基層群防群治工作的一道亮麗風景線,被群眾親切地稱為“草根調解員”。